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论文_我国教育惩戒权主体变

来源:当代家庭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2-01-13 11:2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文章目录 一、教育惩戒权的变迁历程 (一)初始阶段:教育惩戒权由亲权掌管 (二)形成与发展阶段:国家介入教育惩戒权 (三)曲折发展阶段:教育惩戒权定位模糊 (四)完善与
文章目录

一、教育惩戒权的变迁历程

(一)初始阶段:教育惩戒权由亲权掌管

(二)形成与发展阶段:国家介入教育惩戒权

(三)曲折发展阶段:教育惩戒权定位模糊

(四)完善与强化阶段:教育惩戒权法律化

二、教育惩戒权的发展进路

(一)家庭教育权立法:家庭惩戒的正当化边界

(二)儿童本位:儿童在教育惩戒行为中的角色确认

(三)育人合力:自然亲权和国家亲权的和谐共生

三、结语

文章摘要:历史制度主义强调把行为置于特定的文化背景,关注行为背后特定的文化因素。运用历史制度主义探究教育惩戒权主体变迁,有利于为研究教育惩戒权的发展过程提供新视角。以教育惩戒主体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范式研究发现,教育惩戒权主体变迁经历了初始阶段、形成与发展阶段、曲折发展阶段和完善与强化阶段四个时期,教育惩戒权由亲权掌管是其发展的初始阶段,国家介入教育惩戒权是其形成与发展阶段,教育惩戒权定位模糊是其曲折发展阶段:教育惩戒权法律化是其完善与强化阶段。目前我国处于教育惩戒权完善和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应加快家庭教育权立法进程,确认儿童在教育惩戒实施中的角色和促使自然亲权和国家亲权的和谐共生是教育惩戒权的科学发展之道。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20012/j.cnki.ISSN1008-8539.2022.01.018

论文分类号:G521

文章来源:《当代家庭教育》 网址: http://www.ddjtjyzzs.cn/qikandaodu/2022/0113/1732.html



上一篇:民商法论文_监护制度下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之困
下一篇:刑法论文_少女犯下强迫卖淫罪,母亲接受家庭教

当代家庭教育投稿 | 当代家庭教育编辑部| 当代家庭教育论文发表 | 当代家庭教育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当代家庭教育》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