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成人教育与特殊教育论文_家庭教育令,如何护航

来源:当代家庭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2-06-16 12:3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文章摘要:阅读提示今年1月1日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

文章摘要:阅读提示今年1月1日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其他监护人予以训?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刘旭 刘旭 

作者单位:刘旭 

文章来源:《当代家庭教育》 网址: http://www.ddjtjyzzs.cn/qikandaodu/2022/0616/1815.html



上一篇: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意
下一篇: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论文_专家建议把好入口关

当代家庭教育投稿 | 当代家庭教育编辑部| 当代家庭教育论文发表 | 当代家庭教育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当代家庭教育》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