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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家户和家考察的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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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摘要]当代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国城乡家庭在以往核心化、小型化的基础上,因成员出外上学、谋生增多,特别是劳动年龄成员大量外出就业,不完整家户形态明显上升。与此同时,父
[摘要]当代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国城乡家庭在以往核心化、小型化的基础上,因成员出外上学、谋生增多,特别是劳动年龄成员大量外出就业,不完整家户形态明显上升。与此同时,父母和已婚子女不仅同地分爨普遍,而且异地生活逐渐突出。单纯对家庭或家户进行考察难以将其新变动及其问题反映出来。通过对家庭、家户和家(直系组家庭)兼顾性研究,可较全面地认识近亲属所组成的个体家庭、家户状态和特征,把握相互间的关系质量及问题,为家庭有关公共政策的制定、调整和改进提供依据。
[关键词]家庭;家户;直系组家庭;理论意义;实践价值
[作者简介]王跃生,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的家庭一向有多种认识和观察视角,或侧重亲属组织,或关注居住生活单位,还有的兼而有之。在当代家庭研究中,为了有所区别,侧重亲属组织的考察往往将家庭定义为个体家庭(family),或简称为家庭,基于后者的研究则视其为户(household),或称家户、家庭户。还应看到,在实际生活中,家庭、家户这两个概念并不能满足人们对家庭分析的需要,父母和已婚子女分居另爨往往被视为两个及以上家庭或家户,仅从单个家庭或家户角度考察,则无法将两者之间的存在的功能关系表现出来。为此笔者提出将近亲属所建立的两个及以上生活单位进行整合的概念-直系组家庭。① 笔者认为,在当代家庭研究中,应有对家庭、家户和家(直系组家庭,以下所提"家"均指直系组家庭)进行兼顾性考察的意识,这不仅有理论意义,还具有社会实践价值。
一、家庭、家户和直系组家庭成员范围之异同
家庭、家户和直系组家庭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只有弄清其成员范围才能判断其异同。
(一)从家庭、家户和直系组家庭的定义认识其成员范围
家庭的定义:它是由具有血缘、姻缘和收养关系成员所组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组织。笔者看来,血缘、姻缘和收养关系可概括为亲属关系。这些组成家庭的亲属成员不能过于宽泛或边界不清,在此主要指具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和财产继承权利的成员。或者可以定义为:家庭是由具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和财产继承权利的成员所组成的亲属团体与经济单位。② 根据当代法律,夫妇互负扶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配偶、子女和父母为处于财产继承第一顺位的成员。新颁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四十五条则列出了可被纳入家庭的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家户的定义:它是以亲缘关系成员为主所形成的同居、共爨生活单位。这里的"亲缘关系成员为主"意在说明在同一家户生活的多数成员是有亲属关系的,但其中也包含无亲属关系却与该家户成员共同生活的人,如佣工、保姆等。
直系组家庭定义:它由所有存世直系成员及父母存世时同居与分居兄弟(姐妹)所形成的家庭组织。③直系组家庭往往包含若干个近亲属所建立的相对独立的单元家庭。
(二)家庭、家户和直系组家庭的异同
1.家庭、家户和直系组家庭的差别
家庭和家户的共同之处表现为,两者均为相对独立的居住和生活单位。一般情况下,当家庭中无亲属成员长期外出,家户中既无非亲属成员生活其中,也无亲属成员长期在外,这时家庭、家户的规模和类型结构是相同的,或者说两者是一体的。
家庭、家户的不同除了前述家庭均为亲属成员组成,后者包括少量非亲属成员外,还在于家庭成员不仅包括一起生活的亲属,而且包括一定时间范围内出外上学、工作但并未在外组建独立家庭者。特别是这些出外成员与原家庭保持着密切的经济关系。如求学于外地的子女靠家中父母提供资助,在外就业者要负担家中配偶、子女等亲属的生活费用。家户则仅将一定时间范围内共同生活者视为家户成员,长时间(如半年及以上)出外上学、工作的亲缘成员则不被计入。
2.直系组家庭与家庭、家户异同比较
直系组家庭顾名思义是以直系成员为纽带所形成的群组亲属家庭,或者可称其为共同体家庭。以3代存世者为例(第三代尚未成年),第一代(父母)若有两个已婚子女(第二代),两代人分爨异居,则形成3个相对独立的单元家庭。按照法律和惯习,3者虽未共同生活,但亲子之间的义务(特别是子代对亲代的赡养、照料义务)和权利(财产继承权利)等关系存在,在民间社会中他们也往往被视为一家人。可见,直系组家庭与家庭、家户的关系是整体与个体的关系,或者整合家庭与分立小家庭之间的关系。
文章来源:《当代家庭教育》 网址: http://www.ddjtjyzzs.cn/zonghexinwen/2020/0826/437.html